劳动法实用贴士(15)--聊聊人员借调和共享员工

2025-09-24


 

之前有聊过劳动合同、劳务合同,外包、派遣、实习生、退休返聘、灵活用工等话题,今天聊聊最后一个用工情形:人员借调和共享员工!

书面概念

人员借调(个体):用人单位之间因为工作需要而采取借调工作人员的形式。

被借调的员工在借调单位工作,但仍然属于被借调单位的员工,借调期满之后,被借调的劳动者,需要回到原来的单位工作。

共享用工(群体):原是在新冠疫情期间被催生出来的一个新的用工情形。指的是员工富裕的企业和缺工企业之间进行的一个劳动力余缺的调剂。员工富裕企业在一定的期间之内将员工出借给缺工企业,员工和原用人企业之间劳动关系和社保关系保持不变,仍然由原企业对员工承担劳动法规定的相应义务。

共享用工本质就是人员借调。只不过我们常说的人员借调,基本针对的是个别的员工借调。而共享员工是一整个群体的人员借调。

人员借调共享员工不是劳务派遣!

共享用工和劳务派遣用工是有类似的:双方同时具有三方主体和多重劳动关系的多重法律关系。

共享用工相对劳务派遣没有任何的特殊的资质要求,也没有岗位的性质限制,也没有人员比例的限制。

最大的不同是:劳务派遣是营利性的,而共享用工必须是非营利性的。

如果共享用工存在营利性质,就很有可能被认定为劳务派遣,从而出现问题,所以不管是出借单位还是借调单位,一定要注意这一点!

人员借调和共享用工是三方共赢

出借单位(省钱省事保住人员)

1、不需要负担员工出借期间的工资和生活费,降低了自身成本负担。

2、不需要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避免了解雇的成本的支出。

3、如果后续订单有恢复,需要有员工可以要求出借的员工返回企业来工作。

借调企业(省钱省事少争议)

1、借调的企业可以解决临时性的缺工难题。

2、与直接招聘员工相比,借调相应成本会降低很多。

3、借调的企业和借调的员工之间不需要建立劳动关系。等到借调期满之后可以把借调员工退回出借企业。

员工个人(有活干能挣钱)

员工从一个停产的企业借调到缺工企业临时工作,解决了员工短期就业问题,能够保障在借调期间工资收入不降低。

特别注意点

第一、共享员工要充分尊重劳动者的意愿。需要出借单位和员工进行协商,并且达成一致的。需要将借调企业相关的情况告知员工,并且征得员工同意。

第二、出借单位,和借调单位以及员工之间,需要签订借调协议。在协议中明确约定相应责任义务权利:比如社保,社会保险费的承担主体;工伤责任的承担主体。工龄的计算,报酬的支付,经济补偿等问题。以协议的方式明确,防止后续出现一些不必要的争议。

总结

关于这个人员借调和共享员工大致的情况如上,好些企业存在季节性的用工淡季和旺季,虽然可以通过不定时、综合工时解决一部分问题,但是对于一些需要较长时间空闲的企业来说,能够有一个相应用工时间互补的企业来共享员工真的还是蛮不错的。

希望后续能有相应靠谱的平台,这种可以实现三方共赢的方式如果有一个便捷的平台可以查询,想来真心是不错的。关于不同的用工关系就分享到这里了,下一期开讲劳动合同的必要条款,欢迎大家沟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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