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就医、认定、鉴定、赔偿流程之政策问答(四)

2024-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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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就医、认定、鉴定、赔偿流程之政策问答(四)

21、停工留薪期内可享受哪些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可享受如下待遇:

1.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单位负责其生活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用人单位一般可采取派人护理、购买社会护理服务或对其护理亲属给予补贴等方式解决。

3. 不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此时用人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积极配合做好工伤职工的医疗救治、生活护理和工资保险工作。

此外,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可按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22、什么是再次/二次工伤?

工伤职工再次发生工伤,它是指工伤职工遭受两次或两次以上的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前次工伤事故造成的病情经治疗并经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后,再次遭受工伤事故或职业病,导致了工伤职工的新伤病情。

23、再次工伤可以享受双份伤残津贴吗?

工伤职工再次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稳定后,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按照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评定伤残等级,并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伤残待遇。因此,工伤职工再次发生工伤后可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停工留薪期待遇、工伤康复、伤残待遇等。

但根据《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 〔2013〕34号)第十条规定,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期间多次发生工伤的, 符合 《条例》 第三十六、 第三十七条规定领取相关待遇时, 按照其在同一用人单位发生工伤的最高伤残级别,计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职工在同一家单位发生了两次工伤,按照其在同一用人单位发生工伤的最高伤残级别,仅计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24、什么是工伤复发?

工伤复发是指职工因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经过医疗机构必要的诊断治疗,包括采取病情检查、确诊、药物治疗、手术治疗等医疗措施,确定工伤职工伤(病)情痊愈,终结医疗,终止停工留薪期,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伤残等级后或者正处于劳动能力鉴定过程中,工伤职工原有病情不同程度地重新复发。

25、出差发生异地工伤怎么办?

因工外出在统筹地区外(含境外)发生工伤事故,经当地医疗机构抢救脱离危险伤情稳定后,应当及时转到本市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若后续仍需至异地就诊的,应经市三级甲等医院出具建议工伤人员前往外省市就医(含转诊原因等内容)的转诊单或医嘱并办理“工伤异地就医备案”后,即可至外省市医疗机构就医。

长期居住在外省市的工伤人员由所在单位办理“工伤异地就医备案”,即可选择1至2家当地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作为工伤人员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具体事宜可咨询参保地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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