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就医、认定、鉴定、赔偿流程之政策问答(二)

2024-08-13


接上文

工伤就医、认定、鉴定、赔偿流程之政策问答(二)

6、申请工伤认定需要付费吗?

申请工伤认定无需付费,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7、什么时候能收到工伤认定书?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因此,工伤职工在申请工伤认定后的60日内就会收到工伤认定书。

8、轻伤能够认定工伤吗?

受伤轻重与认定工伤之间没有必然关系。职工有《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均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而认定工伤与否,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的结论为准。

9、超过工伤认定时限还能认定工伤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由于不属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误申请时间的,应当认定为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

(一)不可抗力;

(二)人身自由受到限制;

(三)属于用人单位原因;

(四)社会保险部门等级制度不完善;

(五)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出民事诉讼。

如果符合以上的条件,就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10、如何理解“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

渡、火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上下班途中”包括下列情形:

(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经常居住地之间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应当以有权机构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或者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等法律文书为依据。如有权机构无法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或者出具的法律文书无法认定事故责任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依据经调查核实的相关证据作出结论。

 

未完待续,下期继续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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